公務接待用餐必須附有對方公函,各單位在常駐地開展公務活動,不得安排接待用餐,常駐地是指岳陽樓區(qū)、岳陽經(jīng)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、南湖新區(qū)、城陵磯港區(qū)。接待單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,公務接待用餐標準為:省部級200元/人,廳局級160元/人,其余人員140元/人。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(nèi)的,陪餐人員不得超過3人;超過10的,不得超過接待對象的三分之一。超出部分均不予報銷。
(3)、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支備用金的,由借款人填制“借款單”,寫明借款事由、金額和預計歸還時間,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、街道主任審批、出納人員復核無誤后付款,借款人應在兩個月內(nèi)辦理借款銷賬手續(xù),當年必須結清。
(4)、困難救助、臨時性補貼、工資等補助類支出,按各股室或站所相關要求,由相關人員制表或填制“領款單”,按報銷程序進行審批后報賬。
(5)、工程類支出,必須在“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”平臺上辦理相關采購手續(xù)。5萬元以下的工程要辦理會商或詢價程序并第三次評審手續(xù),5萬以上的要辦理會商程序并進行財政評審,具體辦法按財政部門相關規(guī)定辦理。
3、為規(guī)范財務報賬手續(xù),由財政所統(tǒng)一印制、采購配套的費用報銷單、原始憑證粘貼單、領款單、借款單等單據(jù)。所有依法取得的票據(jù)、銀行小票回單、菜單等必須用液體膠水粘貼在原始憑證粘貼單上,自制單據(jù)或附件資料、圖片等使用A4紙附在原始憑證粘貼單后面。
報銷單上必須有的幾個要素:事由、經(jīng)手人、證明人、財務審核、分管財務審核、辦事處主任審批。單張票據(jù)的原始憑證粘貼單可以不使用費用報銷單(相關要素直接寫在發(fā)票上),有多張票據(jù)的原始憑證粘貼單必須使用費用報銷單。